具体情况是这样子的!
在北京某公司今年一月份入职,做了三个月仍处于实习阶段(公司要求6个月实习),因为自身发展原因在今年的4月1日离职,所有手续都已经办理成功,业务交接也已经完毕,离职时财务告诉按照正常发放工资,4月15日才能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即3月份的工资,到此没有任何异议,结果发工资当天,工资没有发放,询问相关人之后,相关人给了一张公司通告的照片,15号下发通知说,公司因为投资人的关系,资金不足,要延后发放,并且告知员工16号以后不用来上班了,上班也不算工资,本人18日周一过去找了一下,结果公司相关人员答复我说,公司30号之前只能尽量发,而且只能发一部分,我属于之前已经离职了,我问对方离职不是应该与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任何问题都与离职员工无关,薪酬也应该优先来发放啊!对方不认可,也不愿意给钱,请问,对方的说法正确吗?我该怎么讨薪?按照现在的状况公司骨干有一部分已经陆陆续续离职,公司可能基本上垮了,最怕责任人一走了之,钱拿不回来,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