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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男子酒驾摩托车耍酒疯 打砸汽车殴打民警

时间:2017-7-5 14:09:35>跟律师谈谈<

株洲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差点与出租车相撞,觉得自己受到了“惊吓”,便一言不合拿对方的车出气;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后,又殴打民警。近日,段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因其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5月27日20时左右,段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经过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送变电二处门前路段时,遇出租车司机周某突然调头,双方差点相撞。“段某觉得自己受到惊吓,与周某发生言语冲突。为了出气,段某用脚踢踹出租车车门,又爬上出租车车顶蹦跳并踢坏了出租车顶灯。”办案人员介绍,周某见此情形,便拿出手机对段某踢车的经过进行拍照。段某见状更加气愤,遂对着周某脸部打了一拳,在准备逃离现场时被赶来的芦淞交警大队民警拦住,并要段某配合调查,但段某对着民警直接殴打一拳后继续逃离。

当段某跑到人民中路文化园后门处时被接到报警赶来的贺嘉土派出所民警抓获。段某不予配合并极力反抗,后被民警及巡防队员合力控制带至贺嘉土派出所值班室。在值班室内段某开始辱骂民警,并掐住民警的脖子。被分开后,其又趁民警不备,用脚踢向了民警腰部,致民警当场摔倒。

经鉴定,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周某的车辆修复费用2400元。案发后,段某家属代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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