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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信息公开不恰当遭败诉

时间:2014-5-7 16:20:13>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法律在线:近日,石家庄一家公司因对民政部的公开信息不满而提起行政诉讼,经过法院的审理,民政部败诉,法院指出民政部在答复内容、时效及程序上均出现问题。

 

  去年1月28日,石家庄市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向民政部寄发了《关于某研究会涉嫌欺诈行为的举报信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称发现某研究会和某知名婚恋网联合开展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涉嫌欺诈。该公司要求民政部向他们书面邮寄公开某研究会的社会团体登记资料、年检资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对某研究会涉嫌欺诈行为的查处结果,之后,民政部作出《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就其他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答复。在收到《告知书》后,如果爱公司不满,向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分析:民政部在《告知书》中并未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导致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并且存在程序违法。另外,民政部在作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告知书》时,应以民政部的名义作出,应该加盖民政部公章(《告知书》中加盖的为民政部办公厅的公章)。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民政部的《告知书》,并要求其针对如果爱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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