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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小偷遇上贼 上演“黑吃黑”骑走贼的摩托车

时间:2017-8-3 19:06:01>跟律师谈谈<

小偷遇到贼,发现对方手头有财物,打起歪念头,实施抢夺。近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涉嫌抢夺、盗窃一案提起公诉。

2017年4月19日22时许,郭某(另案处理)骑着一辆盗来的黑色摩托车从岳阳到华容县来寻找盗窃目标。次日凌晨2时许,郭某来到华容县某酒店旁,将摩托车停放在该宾馆南侧巷口,拿手电筒往停在宾馆门口的车里寻找盗窃目标。此时,陈某来到该处,发现了正在偷东西的郭某和一个纸袋,并趁郭某实施盗窃时,翻看纸袋发现里面装着5、6条香烟,便想将袋子偷走。郭某发现了陈某后,陈某将纸袋放到旁边一辆中巴车底下,装成修车人员。

当郭某准备离开时,发现纸袋不见了,便询问陈某是否拿了纸袋,陈某谎称被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拿走了。郭某不信,在中巴车底下找到纸袋子后,从身后拿出一把刀威胁陈某。陈某因害怕边跑边大声呼喊,当跑到郭某骑来的摩托车处时,骑着摩托车逃离了现场。后陈某将此车销赃处理,得赃款1000元。案发后,该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4770元。

5月7日,陈某在华容县华阳市场附件盗走一台黑色摩托车,将该车以900元抵押给了寄卖行。案发后,该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返还给了被害人。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2120元。

检察官认为,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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