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辞退不给补偿金,我们会因时效失去权利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劳动仲裁]
发表时间:2014-8-14 8:29:47

你好,我市一家私企的员工,在五月份被这家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辞退回家了,(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四五十个人吧。当时答应给的工龄补偿钱说在三个月以内发放完毕,但是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我的失业金已经领了三个月了,还是一点消息没有。去要了几次都说暂时没钱,让等电话。我也听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在一年之内不申请仲裁,将失去申诉的权利对吗?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这些工友该怎么办?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单位因效益不好辞退员工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单位已答应给予补偿的,劳动者有权向其索要。其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有一定的时效限制,但是并不是说一年后,劳动者就丧失追索的权利。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建议继续向单位主张,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不支付的原因及确切支付时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婚姻法律在线咨询


参考资料:劳动法
执业机构: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14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