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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俩九零后女孩强迫“同路人”卖淫抵债 被判六年

时间:2017-8-4 15:08:26>跟律师谈谈<

24岁的女孩徐某和22岁的女孩魏某只因另外两个女孩欠她俩几千元钱,徐某、魏某和徐某的男朋友郑某便强迫欠钱的俩女孩卖淫,并没收她们的卖淫款抵账。他们这样恶劣的讨账方式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8月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徐某、魏某有期徒刑六年,郑某有期徒刑五年。

徐某、魏某虽年纪轻轻,却好逸恶劳,平时靠卖淫生活。和她们一起卖淫的还有女孩小红(化名)和小丽(化名)。因挣钱容易,小红和小丽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不够花时,二人向徐某、魏某陆续借了几千元。后徐某、魏某要求小红、小丽还钱,小红、小丽总是借故不还。徐某、魏某便商量直接将小红、小丽卖淫款据为己有。

2015年11月7日中午,在某休闲中心,徐某、魏某和徐某男朋友郑某以小红、小丽欠他们钱为由,欲将她俩带至徐某住处强迫二人卖淫,后小红趁机逃跑。徐某三人对小丽进行殴打、威胁后,将小丽带至徐某住处卖淫。之后,又将小丽带至多个宾馆实施卖淫活动。2016年2月8日傍晚,徐某、魏某在一公园内遇到小红后,电话通知郑某赶到公园,三人使用言语威胁将小红带到市区几家宾馆,徐、魏二人采用暴力、言语威胁、扣身份证等方式,限制小红自由,强迫小红在市区实施卖淫活动。在小红、小丽生理期期间,徐某强迫二人采取口服避孕药、在体内塞湿巾的方式,继续实施卖淫活动。直到2016年2月17日,小红逃跑并报警。次日,公安机关在一宾馆内将小丽解救。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魏某、郑某使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徐某、魏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郑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徐某辩护人关于案件起因是徐某追索债务,徐某认真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一致。法院予以采纳。魏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害人本身是卖淫女,被告人侵犯的法益相对较轻的辩护意见与立法本意不符,法院不予采纳。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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