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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一纸“净身出户”离婚协议 欲家中自杀

时间:2017-9-2 11:26:58>跟律师谈谈<

今年3月18日晚七点多,浦东新区德州路德州六村的一户人家里火苗乱窜,浓烟呛人。经消防灭火,警方调查后发现,火是有人故意点的。点火者名叫林秋瑾,一直生活在这套房子里。她说自己是打算开煤气自杀,要在死前给将要到阴间的自己烧点东西去。

林秋瑾,今年47岁,是河南来沪打工人员。同时,也是一位上海媳妇。德州六村的这套房子曾经是林秋瑾的家。

2007年,林秋瑾带着非婚生女儿在外滩兜售小商品。每天晚上都遇到一位上海男人——王成。王成是外滩地道的“守夜人”。共同的工作地点,一样的工作时间,让两个人相遇了。更加有缘分的是,王成也单身,还和林秋瑾同龄,关键的关键,他和林秋瑾六岁的女儿相处得特别融洽。外滩夜色中,妈妈在兜售小商品,叔叔陪着小朋友画画写字。

人到中年,在一起容易,结婚却有着诸多顾虑。婆婆是不是接受自己,一南一北两个人能不能生活到一起……。然而,2009年两人领了结婚证,为的是给即将出生的孩子落户口, 有个安稳的家。为此,两人买下来德州六村这套60多平米的两室一厅,当时是60万全款支付的。青春和浪漫谈不上,现世的安稳他们拥有了。

2013年,儿子进了幼儿园,家里不再是忙得团团转,有了时间后矛盾也一个接一个的暴露了出来。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继父女之间都不再和睦。于是,在这年的年底,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女方不要房子,不要孩子”,林秋瑾在上面签了字。然而对于这份协议,林秋瑾说,自己不同意,自己没看过!

离婚没几天,王成觉得孩子小,又和林秋瑾重新领取了结婚证,然而一年后,过不下去的两人又离了婚。直到这次丈夫起诉离婚,林秋瑾才发现,自己对房子和孩子早已失去了主张权。两人于2013年协议离婚时所签下的协议,仍然有效!

夫妻双方也迟迟不能达成新的协议,按照林秋瑾的话说“我老公开始说房子卖了给我40%,我没同意,第二次开庭说给我30%我没同意,最后变成给我30万元安置费。” 面对这样越来越不利的处境,林秋瑾选择了种种抵抗。今年3月18日,执行法官通知林秋瑾和王成去落实房屋交接的事,当晚林某在屋中点燃了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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