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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一开发商将超高层建筑避难层改为办公室 被罚20万

时间:2017-9-29 10:40:17>跟律师谈谈<

位于闵虹路166弄的城开中心,有三栋建筑高度达149米的超高层办公楼。日前,在全市统一部署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闵行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城开中心的1号楼和3号楼的避难层,正在大兴土木进行装修施工。原来开发商为了经济利益,擅自将避难层改建为办公用途,消防检查时,避难层改建办公室正在装修中。

避难层是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中,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在火灾危险等紧急情况下疏散避难的楼层,避难层的设计有特殊化的要求,并且不得挪作他用。城开中心此举,违反了《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关于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规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闵行消防支队坚持严格执法,责令城开中心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城开中心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顶格处罚。

链接:避难层必须设置有消防电梯出口、消火栓、紧急电话、喷淋灭火装备和应急广播、应急照明,避难层的地板、天花板、楼梯等都有较强的防火和耐火性,而且避难层还配备专门的增压设备,防止浓烟和烈火的侵入。说白了,避难层就是一个空置的楼层,它是个相对安全的场所,紧急情况下,人们进入避难层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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