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凌晨4点左右,金山公安分局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面包车例行检查,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女乘客怀中抱着一只猴子。民警将其带入安检室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女子的小腹处还藏着一只猴子。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支支吾吾无法说明猴子的来源,安检室民警便将车上的二人一并移交给了金山卫派出所。
经审查,车内的赵某、张某为夫妻关系,2017年8月在松江佘山游玩时,发现了两只小猴子,他们用随身携带的面包和馒头引诱两只猴子,并将其抓捕后带回家中饲养。两只猴子体长都在40公分左右,民警例行检查时,两只猴子分别穿着卡通图案的小衣服。
民警介绍,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这两只猴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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