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冲喜”冲进派出所 男子为庆祝买新车放炮被处罚

“冲喜”冲进派出所 男子为庆祝买新车放炮被处罚

时间:2017-10-29 10:20:42>跟律师谈谈<

有个蒋某人,最近给儿子买了一辆新车。提车当天,蒋某买了鞭炮燃放,好好庆祝了一番。结果刚刚放完,警察就赶到了。

26号晚上8点多,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七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说是有人在三环以内放鞭炮,具体位置在嘉城绿都一家汽修厂的门口。

警察赶到现场时,最后一串鞭炮刚刚放完。从现场来看,一共放了两串鞭炮,一个开门红礼炮盒。警察很快找到放鞭炮的人,蒋某,50岁,来自贵州。

违法人员 蒋某:我儿子在这里买了一个车, 我们老家买车都会冲冲喜 ,买点鞭炮来放。

这几年,蒋某一直在平湖的箱包厂里上班,收入还不错。上个月,他25岁的儿子也来到嘉兴,一家人终于团聚。蒋某心情大好,送给儿子一个礼物:一辆白色的哈弗SUV。26号下午,儿子提了车,一家人都很开心,当天晚上,蒋某特意从平湖赶到嘉兴,来看看新车。

违法人员 蒋某:平湖的乡下是可以放鞭炮的 ,我就是从那里买过来的, 两个小的 一个大的, 一共花了200多块钱。

吃过晚饭,蒋某按照老家的风俗,在车前放鞭炮和烟花。当时他们所在的位置,是在嘉城绿都小区边上,正好是三环以内。

违法人员 蒋某:去年在电视上也看到过 ,我知是知道这里不能放 ,但是就是一时高兴 ,就没有想到有这么严重 。

蒋某已经好久没有听说,有人放鞭炮被抓,以为现在管得不严了。没想到鞭炮刚刚放完,警察就出现了。因为蒋某认错态度比较好,警察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违法人员 蒋某:我这样的教训, 其他人看见了 希望他们以后不要像我这样。

警察提醒所有市民,规定既然发布,一定会长期执行,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2017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到500元的罚款,单位处以2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

南湖区公安分局七星派出所 杨副所长:如果是营业户在三环以内销售烟花爆竹, 一般由安监部门处理。 在公安这里规定, 仓储一百箱以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可以处理的, 另一种就是非法销售盈利5万元以上、 仓储价值在15万元以上 ,公安机关要刑事处罚, 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欢迎离婚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离婚律师  工伤认定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冲喜”冲进派出所 ”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