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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一企业排污超标 责任人被行拘7天罚10万

时间:2017-10-31 21:14:23>跟律师谈谈<

日前,石泉县一家丝业公司因排污超标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该公司违法责任人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石泉县首例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案件。

【正文】今年8月11日,市环境执法交叉检查组、县环保局和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石泉县一家丝业公司副产品加工车间的污水治理设施没有运行,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市政生活污水管网里。执法人员当即在排污口位置采集了水样,经第三方监测公司检测,该公司3个排污口排放出的污水均超过了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随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操作员蒋某处以10万元罚款和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正文】据了解,自2015年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石泉县环保部门积极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各类新式法律“武器,依法采取现场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连日计罚等手段,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即打的高压态势,铁腕治污。

【同期声】石泉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陈兵:今年以来,我局已经办理了现场停产案件27起,行证拘留案件1起,还有两起即将移送公安机关,对连日记罚办理了一起,查封扣押办理了4起。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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