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6日晚上8点半,租住在杭州城西某小区的何小姐下班回到家,发现停电了。于是何小姐关上门,打了个电话问房东,又下楼找保安。
没多久,保安帮她把电恢复了。
但是,何小姐上楼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不对劲了。
房门被打开了,刚才她进门时随手放在边橱柜上的拎包不见了,包内有相机、福特汽车钥匙、驾驶证、行驶证等。
没多久,房东康某也进了门,康某关切地问,你的包会不会忘到车上了哦。随即,房东热心地陪何小姐到地下车库,包并不在车上。
房东先走了。上楼后何小姐左想右想还是不放心,毕竟车钥匙在包内。于是又跑去车库,呀,这回她的红色福特汽车也不见了。
她马上报警,同时又打了个电话房东。
房东说他马上折返,又热心地陪何小姐去车库,咦,车回来了,方向盘没有回正。
这时,警方也到了。
17日,康某被警方传唤,他承认了原来一切都是他干的。
康某,90后,江西人。实际上,他是一个二房东,他说,他原本想经营租房生意的,从房东那里低价长租,然后再租出去赚差价。他刚开始做,何小姐是他的第一个客户,租了也才没几天。
那天当何小姐打他电话说怎么停电了时,他正好手头紧张,他过来时何小姐正好去找保安不在房内,康某就顺手偷了何小姐的包,然后将包藏了起来。之后,康某又从包里翻到车钥匙,又偷开了何小姐的汽车。他说是想从朋友处取点东西。后来,何小姐打来电话说汽车不见了,他忙不迭地将车开了回来。但是,他又趁何小姐做笔录时偷了何小姐的另一个包。
经鉴定,他偷的何小姐的财物价值达2868元。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遂于11月1日将康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租房最好选择正规的机构,向个人租房,一定要核实身份否则风险重重。比如检察官曾经还过办过另一个租房的案例,嫌疑人从房东那里短租,通常一个月左右,然后以二房东的名义再长租出去,以一次性付房租优惠为名,提前收到租金,之后消失,涉嫌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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