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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为复婚过户房产给前妻 无奈人财两空

时间:2017-11-3 9:59:43>跟律师谈谈<

前妻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她一人名下,就答应复婚,可房子过户后,前妻反悔了 ……

20多岁的小胡与父母一起来到"法律咨询"活动现场。他自己按时间顺序制作了一份事件备注表。表格中注明,他与前妻是去年初结婚的。"结婚前她提出,由我家买房,但房产证上要写上她名字。我和父母商量后同意了。"小胡说,父母出了房子首付,后来小两口领证结婚,没多久,小胡父母将另外的房产卖了,为小两口还清了贷款。好景不长,结婚半年多后,小两口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办了离婚,房产一人一半。过了几个月,女方找到小胡说,希望小胡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然后两人复婚,"如果你不放心房子在我一人名下,我们可以写个协议,我补你40万。"就这样,小胡与前妻写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称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补给男方40万元。今年上半年,前妻找到小胡称,只要房产办理了过户,她马上复婚。可是,房子过户到女方一人名下后,她却迟迟不肯复婚,近日更是辞掉工作到外地生活了。

令小胡更想不到的是,现在前妻将他告上法院,要求他搬离房子。小胡想咨询律师在线:"她几乎没出什么钱,就得到了一套房子,到现在她只补给我20多万。我能不能向法院主张一半的产权?现在这套房子市场价近200万了。" 

对此,咨询律师表示,从现有证据看,对小胡非常不利。小胡父母当时出钱买了这套房,并没有打借条,这视为对小两口的赠与。另外,小胡与前妻签定的协议是有效的,房产过户也是小胡的真实意思表示。按法律规定,这套房子目前归小胡前妻所有,她应该按协议规定补给小胡40万元,但除此之外小胡的其他主张,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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