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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每间出租房最多住两人

时间:2017-11-10 10:37:40>跟律师谈谈<

前不久,南京房屋租赁合同征集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南京市房产局近日会同南京市工商局正式印发了《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以进一步规范南京租赁市场秩序。目前,新的租房合同板块已经可以正式使用了,房东从此告别一言堂,对租客来说是个利好。

【租房费折腾 租客很受伤】

小朱大学毕业后选择了留在南京工作,步入社会得先找好落脚的地方。小朱说,租个合适的房子,可没少折腾。

小朱说,自己是在网上寻找仿佛出租信息的,但是等自己真的去实地查看的时候,发现房屋都已经没有了。房东往往就会说,那间房子就在刚刚不久之前被租出去了。

换了一家房产中介租到房子后,小朱刚住进去半年,房东却告诉她,房租要涨。

当时,房东跟小朱说,现在周围房子的租金都涨了,提出每个月涨400块钱。小朱说,当时自己已经在那个屋子里添置了很多东西,一旦搬走的话,也很麻烦;只能接受房东的涨价。

【明确租客权益 租住更加放心】

最新印发的《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和与以往版本相比,新增相关条款20余条。其中,明确了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以及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等情形,这对于租客们来说,租和住将更安心。

在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版中,也是第一次将经纪机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条款纳入,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委托、权属查验、信息披露、看房、网上签约、物业交验等租房全过程中的义务,在保障承租方的知情权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居间服务行为。新版的租赁合同,对于房产中介来说,经纪人作为租赁双方的中间人,做业务心里更有底。

某房产中介营销主管胡馨怡说,有的时候经纪人就是夹在房东和租客之间,两头为难。胡馨怡举了个例子,有时房东会突然提出要收回出租屋,房子要挂牌出售,这个时候房东就提出让经纪人去跟租户谈判。现在有了新的规定之后,就会避免这种状况了。

【合理约束承租方:每个出租间最多住2人】

根据此前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新版范本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同样,合同也对租客进行相应的约束,如,承租方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另外,出租房的房客不得随便更改。

对于类似重大的合同条例的出台,我们也希望南京市房管部门能够主动积极发声,帮助消费者、租房者及时了解和掌握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租房子,签合同都是市场行为,一旦违约出问题最后只能诉诸于法律,租房者又会面临维权成本大大超过租房消费的尴尬,对于这些情形,相关部门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老百姓也希望有更优的答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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