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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拒不支付 被判2年徒刑

时间:2017-12-2 18:38:16>跟律师谈谈<

随着春节临近,欠薪投诉进入高发期。新洲阳逻男子陈某拖欠101名工人工资及押金拒不支付,经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新洲区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陈某判刑2年。

陈某系新洲某大型超市总经理,2016年7月,因经营不善,该超市亏损关闭,并拖欠员工工资。同月6日,超市员工周某等人投诉陈某拖欠员工当年6、7月份工资及未退还员工押金。新洲区检察院知悉该案后高度关注,提前介入。经查,陈某拖欠101名员工工资20.5万余元,且未退还员工的押金款3.95万元。

针对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新洲区检察院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案情。2016年8月15日、19日,陈某两次向检察官承诺,会在当年9月8日前退还员工的押金款3.95万元,并于9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陈某在承诺的期限内并未兑现,且逃往外地躲避。

2016年11月2日,新洲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陈某立案侦查。今年4月14日,陈某在赤壁市被抓获,同月26日被新洲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我虽然承诺支付员工工资及退还押金,但当时我无力偿还,就是想制造一个能还款的假象,好拖延一段时间。”面对办案检察官提审,陈某如此交代。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办案检察官朱利鹏、李源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走访受害群众,即时了解情况调查固定证据,据员工们反映,陈某的货物资产就有近70万元,还经常进出高档酒店、会所,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的工资。

检察官反复做工作,但陈某仍不支付欠薪。8月14日,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对于恶意欠薪行为,我们依法打击绝不手软。”检察官李源说道。

11月22日,新洲区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陈某判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101名员工经济损失20.5万余元。

昨日,据新洲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零容忍”,动真格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区劳动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5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5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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