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债权债务>杭州一孕妇摔了一跤孩子没了 她索赔18万

杭州一孕妇摔了一跤孩子没了 她索赔18万

时间:2017-12-14 9:37:22>跟律师谈谈<

12月12日,我们接到了一位高女士打来的求助电话。她说,前不久自己在杭州九堡客运中心的美食广场摔了一跤,人受伤了,刚刚怀上的孩子也没了。但是,协商了好久,对方也不愿赔付,还说让自己去走法律途径。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高女士所说的事发地点,是位于九堡客运中心五楼的“眷村食堂美食广场”,高女士在这里开有一家小吃店。9月26日这一天,怀孕3个多月的高女士和往常一样在这里忙碌,却没有发现自己走过的一处地面水渍没有擦干净,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没想到,这一摔跤,自己就发生了大出血,而自己肚子里3个月的孩子也流产了。

高女士难过地告诉记者:“我今年34岁了,年纪也比较大了,好不容易才怀上孩子,没想到就这么没了。到现在我都不敢跟父母说这件事,怕他们难过。”

上图中就是高女士摔倒的地点。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家美食广场的地面是光滑的瓷砖铺成,如果有水渍没有及时处理,确实容易造成湿滑。别说是孕妇,就是普通人如果不小心也有可能会滑倒。

高女士说,自己滑到受伤后就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之后在医院里住了2天,一共花费了5000多元。

在此期间,高女士与丈夫一直在同“眷村食堂美食广场”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希望获得赔偿。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能达成和解。对方不愿接受索赔,同时提出,让高女士走法律程序。 

究竟是什么原因,

导致双方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呢?

接到高女士的电话求助后,记者联系了“眷村食堂美食广场”的负责人方经理。

方经理表示,高女士摔倒是一个意外,并不是美食广场方面管理的责任。但是出于人道的考虑,他们愿意为高女士支付所有医药费用。高女士治疗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可以凭收据找他们进行索赔。但是高女士提出的其他赔偿,他们不能接受,所以赔偿的事情才一直拖到今天。 

那么,

高女士提出的“其他赔偿”又是什么?

高女士说,自己提出减免一年房租,还要求赔偿6万元费用。

方经理解释,这里一年的房租是12万,再加上6万的费用,一共就是18万元。这也就是双方一直未能协商成功的原因所在。如果高女士坚持要这么多赔偿,那么就只能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自己就怎么赔!

高女士的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记者咨询了朗威律师事务所的赵羽律师。赵律师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科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美食广场也属于公共场所,所以这个美食广场的运营管理单位应该是这起案件的责任主体。

因为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所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下一步,高女士在走法律程序时,首先要证明自己受到侵害造成了哪些损失,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相关记录,都可以是直接证据。

另外,因为这是一起人身侵权,所以高女士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由于这起事件造成高女士流产,所以,赔偿的金额可以适当提高。

听了律师在线的解答,高女士心里也踏实了。下一步如果与对方协商仍然不能解决,她就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杭州一孕妇摔了一跤孩”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