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午,一男子骑着一辆“共享单车”穿过太康县城时,被巡逻的民警发现有些可疑,经盘查,发现该男子所骑“小黄车”是从郑州盗窃的。而后,经进一步讯问,得知该男子涉嫌多起盗窃案件。
当日中午12时30分许,太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巡警们巡逻至县前街与交通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ofo共享单车向南行走,这辆黄色的共享单车在大街上十分显眼。“太康还没有共享单车呀?”巡警们感觉可疑,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经再三讯问,该男子承认了他所骑共享单车是今年1月9日在郑州市东四环转盘路口盗窃所得。得手后,他骑着这辆单车从郑州出发准备回老家,没想到刚走到太康县城就被抓获了。
经对该男子随身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带有多张银行卡、身份证、内存卡等与其身份不相符的物品,巡特警大队随将案件移交刑侦大队。经过进一步侦查,确认了该男子涉嫌盗窃的违法事实。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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