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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果是你与公司私下签订的“三方协议”,学校没有盖章的,协议无效,你当然可以不按协议履行;如果学校给你的是已经盖好章的三方协议,已有三方签字,只是在校方未收到它该拿到的一份,则该协议仍然有效,如果你毁约,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对学生档案的影响不大。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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