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20时许,事故处理中队接110中心指令在隆回南岳庙乡洪底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肇事司机已驾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由于事发点较偏远,又是在夜间,无监控、无目击者,现场也没发现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任何物品及痕迹。 案情就是命令,虽然是周末的夜晚,但民警们任劳任怨,连夜对周边展开调查走访。
通过初步走访调查,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当晚21时许,民警发现肇事嫌疑车辆湘E4J*** 正由隆回往洞口方向行驶。随即,民警与肇事车车主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劝说教育,要求其尽快投案自首。
2018年1月13日凌晨2时许,肇事逃逸嫌疑人向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经询问,2018年1月12日20时,向某驾驶白色湘E4J*** 小型轿车行驶在隆回县南岳庙路段时,遇行人行走在路上未及时避让,导致将行人刘某撞伤致死,事发后向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逃离现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不懈努力,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后不到7小时便成功告破,等待向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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