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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花16万买车反赚50万 卖家曾保证是好车

时间:2018-1-20 10:33:39>跟律师谈谈<

杭州的罗先生前段时间买了辆广本歌诗图,卖家言之凿凿保证是辆放心车。但直到去上牌办保险时,傻眼了——

这俩车发生过翻沟事故,面目全非。眼前看到的,从头到尾都被改头换面了一遍!最后呢,因卖方构成欺诈,罗先生稳稳地以一赔三,反赚50万...

卖家承诺的放心车

竟出过翻沟事故,几近报废!

罗先生,30多岁,生意人。去年9月10日,罗先生在杭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里,看中了一辆二手的广本歌诗图,车龄三年,里程正常,车况尚可。

这辆二手车是车行杨老板在卖。双方谈妥了以16.5万元的价格成交。

签署的转让协议中载明,因为是二手车,交付后车辆的一切好坏都由买家自负,杨老板不负任何责任。

不过,协议中也强调说,卖方保证这辆车无泡水、无重大事故、无火烧、公里数真实……

想到车行老板敢这么信誓旦旦地保证,罗先生就放心买下了。

然而,等罗先生开着车去上牌办保险时,意外发生了——

保险公司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经查询后告知罗先生,这辆车就在当年6月19日,在新疆一处山中发生过翻沟事故,事故现场惨烈,车辆面目全非,几近损毁,当时保险公司对这辆车的定损也是全损,赔偿了原车主18万元。

一辆曾经报废的事故车,改头换面后,居然又流入了二手车市场?而且毫不知情的买家还花了16.5万元?

罗先生感觉深深受到了欺骗。可是,维权过程异常之艰难。

卖方不否认,但就是不赔钱

“我也是从别人手上接盘的”

罗先生找到杨老板质问时,面对各种证据,杨老板也不否认这个车是重大事故车的事实,但就是不肯退车赔钱。

罗先生找到所在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调解,也是无果。

无奈,罗先生找律师,请求帮助起诉,要求对方退还购车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案件随后被起诉到了江干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杨老板似乎也挺委屈。杨老板称,自己也不知道这辆歌诗图是事故车,“我没有欺诈,如果我知道这是事故车,我就不可能在协议里写保证不是事故车了!”

杨老板说,这辆车是他从萧山另一位做二手车生意的老板那里收来的,收购价是15.8万元。后来,他就转让给了罗先生。

杨老板称,当时上一个卖家也没有告诉他这车出过大事故,他无从知晓。“我曾经打过电话给4S店,问过这辆车情况,4S店也没说有什么情况。我把这些都如实告诉了罗先生了,不存在任何隐瞒!”

而且,杨老板对三倍赔偿的说法也提出了异议。杨老板辩称,自己不是经营户,与罗先生之间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二手车转让,所以不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对商家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不过,罗先生代理人出示了杨老板的二手车交易名片、POS机刷卡记录,以及此前调解中杨老板自己承认是老板的录音等,用以证明杨老板是经营者。

法庭判决:欺诈成立,退一赔三!

该案系国内首例

江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车辆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理赔款高达18万元,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及转让价格。

而虽无证据表明杨老板明知是事故车却故意隐瞒,但杨老板没有按照上述法规尽到核查义务,也没有提醒买家无法核查和可能存在的隐患,相反却向买家承诺无重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该杨老板构成欺诈。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交易解除,罗先生退车,杨老板则退回购车款,并按照退一赔三赔偿49.5万元。

据悉,该案是国内首例二手车交易欺诈支持退一赔三的案例,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这样做生意真的太缺德了,判决结果大快人心!有同感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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