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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损毁故嫂坟墓泄愤 恩施“无德”男子被拘留

时间:2018-2-10 14:33:13>跟律师谈谈<

自古以来逝者为尊,但建始县一男子却因对侄女不满,竟拿已故大嫂泄愤,借着酒劲将其坟墓毁坏。1月21日,建始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破坏他人坟墓案,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1月21日晚,建始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黄女士报警,称有人将其母亲的坟墓挖了。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摸排,发现黄女士的亲叔叔、邻居刘某有重大嫌疑。

据了解,刘某在晚饭饮酒后,因琐事与黄女士发生了口角,争吵期间,他以其亲嫂子、黄女士的母亲是他出钱埋葬的为由,要求黄女士向他偿还安葬费,遭到拒绝。刘某怒火中烧,竟借着酒劲扬言要将坟墓挖掉,随即返回家中找出一把锄头,气冲冲来到其住宅西南方约20米处,将公路坎上黄女士母亲的坟墓损毁,堆砌坟头的大量石块、泥土被掘开。

1月22日,民警依法将刘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刘某对其损坏他人坟墓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考虑到刘某的行为影响极坏,为切实维护逝者尊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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