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门”仅仅三天,就拿着夫家给的十多万礼金跑了。近日,丽水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席上站着的女子是在青田做了三天“新娘”的云南姑娘陈某。
这事还要从2016年说起。当年,30多岁仍单身一人的青田人徐先生和朋友一道去云南游玩时,听说云南的姑娘天生丽质,他便萌发了在当地找一位姑娘结婚的念头。于是,徐先生便托人打听有没有相亲的机会。
很快,这个消息就传到了云南男子谭某的耳中,他立刻就想起了自己的朋友陈姑娘。不过,谭某可没有当“月老”的念头,而是计划利用假结婚,骗取徐先生的礼金。而他的这个计划也得到了陈某的认同。
几天后,在“媒人”谭某的介绍下,徐先生见到了陈某,他对这位长相清秀的姑娘是非常满意,当即与她签下了一纸婚约,并支付了9.1万元的礼金。
随后,满心欢喜的徐先生便带着陈某回到了青田,准备操办婚事。为了表达爱意,途中,他又给了陈某2.9万元钱。
然而,令徐先生意想不到的是,陈某跟他回家仅仅三天,就不知去向了。连同她一起消失的还有当初签订的婚约以及她的户口本复印件,徐先生得知自己上当了,赶紧报了警。
而陈某出逃后,辗转回到了云南。之后,由于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她最终选择投案自首。她的同伙谭某也很快被警方抓获。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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