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以来,2000年出生的薛某在石家庄长安区金安街与北宋北路口附近,多次冒充停车场收费人员,以停车收费的名义进行诈骗。
2018年2月11日上午,薛某被石家庄民警查获,后被警方处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薛某未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决定不予执行。
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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