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你的本意是给盲人10元钱,但是误把50元的给了,你的赠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对于盲人乞丐来说,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因此,你可以将多给的40元要回,但是,路人基于不知情,所以认为你偷拿盲人的钱,所以,建议将事情说清楚,和平解决。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我国民法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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