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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妻子出轨 摆鸿门宴将第三者捅伤获刑3年

时间:2018-3-6 16:00:35>跟律师谈谈<

男子邢某,因怀疑妻子小燕与一吴姓男子有染,于是将吴某等人约在一起吃饭,想把话说清楚。谁知刚见面,邢某的妻子就与吴某的妻子张女士吵了起来。在听到张女士说她曾经将吴某和小燕堵在房间里后,暴怒的邢某拔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吴某捅至重伤。近日,南京高淳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邢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3年,缓刑3年。

今年39岁的邢某与小燕结婚多年。2017年6月左右,邢某突然接到张女士电话称,自己的丈夫吴某正和小燕在一起,他们在芜湖开了个房间。邢某听完马上打电话给小燕,可一直没有打通,于是起了疑心。后来等小燕回家后,在邢某的套问下,小燕承认自己确实去了芜湖。邢某的疑心更重了,他打电话给吴某和张女士,想把大家都叫在一起吃个饭,把话好好说清楚。

6月14日,邢某等人在某酒店里见了面,小燕最后一个到场,谁知她刚到就和张女士吵了起来,两人还动起了手。张女士边拉扯边对着小燕怒吼:“你们都被我堵在房间的厕所里了,还有什么可说的!”邢某听闻后,掏出水果刀扑向了吴某,将吴某的腹部、胳膊、背部等多处捅伤。当晚,邢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幸运的是吴某并未死亡,经法医鉴定,他的脾脏破裂,该伤势和因损伤引起的中度休克均已构成重伤二级,其余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邢某向吴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万元。在全部金额支付完毕后,吴某出具了一份谅解书。

2018年1月9日,公诉机关将邢某诉至高淳法院。公诉人认为邢某为泄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邢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高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邢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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