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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黑心老板竟放毒品到食物中 现被判刑

时间:2018-4-7 21:07:53>跟律师谈谈<

近日,三明市一家小吃店老板杜某为使销售的卤味食品更加味美、香鲜,就往卤豆腐块中违法掺入吗啡、那可丁等非食品原料。

杜某是福州罗源人,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在永安市解放北路经营一家小吃店,2017年7月底,为了吸引更多客人,杜某以“秘制料包”为噱头,开始使用老卤料包、魔晶粉来生产销售卤味食品。

2017年8月17日,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杜某所经营的小吃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卤豆腐块中有掺入吗啡、那可丁等非食品原料的嫌疑,检查人员随即将现场抽样的卤汁、卤豆腐封存后送至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被检卤汁中吗啡含量为每公斤401微克,那可丁含量为每公斤84.9微克;卤豆腐中吗啡含量为每公斤186.39微克,那可丁含量为每公斤78.55微克。

案发后,杜某于2017年10月20日被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传唤到案。

2018年2月2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杜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杜某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销售卤制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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