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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抓获4名盗墓贼 看他们挖的东西惊呆了

时间:2018-4-23 16:49:10>跟律师谈谈<

盗墓的电视剧啊、电影啊、小说啊,我们见多了。盗墓者的名称更是叫法众多像“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等。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手持锄头、铁棍、身背麻布袋的“盗墓团”。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余某等四人批准逮捕,这也是近四年来首次批捕盗掘古墓犯罪团伙。

作案工具齐全多人有犯罪前科

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在长沙县安沙镇,正对一古墓实施盗窃,刚巧被周边群众发现。随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余某一行4人构成的犯罪团伙被查获。经查,盗墓团伙作案工具齐全,并且多人有犯罪前科。

“据他们交代,有一名‘老师傅’看墓看得很准,专门挑古墓下手。”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他们作案时一人望风,其余人掘洞深入墓穴实施盗窃。“其中在一处墓地盗得官服一副,是直接从墓主人身上脱下来的。作案手法非常专业,并且还会回填墓穴避免被发现。”

可恨!这些文物被盗部分被贩卖

余某等人交代,自己与同伙在长沙县开慧、安沙、福临、果园等地寻找坟头后,将墓穴挖开,盗窃墓葬内陪葬品,盗得五品官官服、朝珠、木梳、官帽、木扇、二品夫人墓志铭、一品夫人墓志铭、玉镯等物的事实,其中部分文物已经被贩卖流入市场。

据查,被查获的“盗墓团”2016年3月份以来,多次盗掘墓葬,其中竟然有四座是经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为古墓。“这类古墓盗窃案件还是非常少见,因为古墓一般人很难找到,针对盗掘古墓与普通墓穴的定罪量刑也不同。”检察官介绍。

多次盗墓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我国对于盗掘古墓的行为惩治力度非常大,尤其是多次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必将严惩。”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盗掘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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