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夜,湖北十堰郧阳警方带领社区义务巡逻队在辖区进行日常治安巡逻时查获毒品原植物案,并当场予以铲除。
民警发现阳台种植的罂粟
当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带领辖区组建的义务巡逻队进行步行巡逻,发现有人在居住的楼房阳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随后民警和巡逻队员一同敲开住户的房门,经清点种植罂粟15余株,当场铲除销毁。
现场房主王某自述罂粟壳可以当偏方使用治疗疾病才种植,后经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教育和引导,房主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再种植。
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引导
目前,因王某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给予王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律师咨询提醒:罂粟别名又叫大烟、米壳花、罂子粟、御米、象谷、米囊、囊子、阿芙蓉,是制取鸦片及加工其他毒品的主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种植数量达五百株及以上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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