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岁的苏恒,从2000年开始担任白马镇初中校长,长达13年之久。去年3月,他被免去白马镇初中校长职务,同时被任命为白马镇中心学校校长。随后,白马镇初中食堂的供货商不断向该学校新任校长梁老师讨要货款,才让苏恒露出马脚。
除了多个供货商到白马镇初中追债,称学校食堂欠他们货款外,还有一些老师反映,他们的差旅费一直没报销,有一年的中考奖励也没兑现。老师和供货商都说,是“苏恒把这些钱拿去用了”。
梁校长随即向北流市教育局汇报了这一情况。去年9月,北流市教育局派审计股工作人员到白马镇初中,针对前几年该学校食堂的开支问题、学校的公用经费问题进行清算,结果发现学校食堂欠供货商约50万元货款。
很快,北流市检察院也收到相关举报。经初步侦查核实,苏恒从2007年以来多次借用白马镇初中食堂的学生伙食费62万余元,用于各种投资经营和个人使用。
伙食费被校长拿去养情妇
经检察机关认定,苏恒借用的62万余元中,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有46万余元,其中有27万余元被他汇给了南宁市一家美容美发店的女老板李某。
李某是苏恒的情人。2008年,李某作为“特岗”教师到白马镇初中任教,因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迅速被校长苏恒看中。事实上,苏恒早有妻室,直到2013年才离婚。
苏恒将李某发展为情人的事情,并未能瞒住众多教师的眼睛。据白马镇初中部分教师说,苏恒拿走学生伙食费的事情,在学校里也是“公开的秘密”。后来,李某从学校离职了,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苏恒还为她发工资,教师工资表上都有她的名字。因为一些老师提意见,李某的名字才从工资表上被拿下。
离职后的李某依旧和苏恒保持情人关系,2009年她为苏恒生下一个儿子,又在南宁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开店之初,苏恒从学校食堂伙食费中挪了15万元给她。2012年2月,李某没钱发工资,叫苏恒想想办法,苏恒便再次从学生伙食费中拿走了7万元。2012年9月,美容美发店举步维艰,苏恒叫李某放心。为此,他亲自开车到南宁,将5万元现金交给李某,而这笔钱也是学生伙食费。
尽管苏恒多次“救市”,但2013年9月李某经营的一家总店、一家分店最终还是全部注销了。 一名“特岗”女教师到学校不久,就被校长发展成情妇。之后,为了情妇与私生子的“幸福”,校长不但将学生的数十万元伙食费挪给情妇经商,还在情妇实际离岗后,长期给她发工资。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白马镇中心学校原校长苏恒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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