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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无证驾驶被查 株洲一母亲当场撒泼耍赖咬伤交警

时间:2018-5-14 15:00:37>跟律师谈谈<

撒泼咬人,坐在地上耍赖,对交警拳打脚踢 ......

儿子无证驾驶被查,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母亲不但不配合,反而现场撒泼,撕扯民警衣服不够,还把其中一名民警咬伤。

近日,株洲县交警大队三中队在龙船镇附近进行摩托车专项整治时,就遭遇了这样的一幕。

案情回顾

交警查询发现,驾驶员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还存在车辆未上户、未购买保险、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面对民警的执法,唐某比较配合,坐在后座的其母亲王某却很不理智。当民警要求唐某在强制措施凭证单签字时,其母亲突然情绪激动起来。

现场交警耐心地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但是王某根本不予理睬,甚至歇斯底里,还动起了手。

为了不对王某造成误伤,现场警务人员始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王某则变本加厉,不停撕扯几名辅警的衣服,还把民警谭忠华的左手臂咬伤。

王某造成一位民警和三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接到报警,株洲县河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带到了派出所。

目前,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儿子唐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坚持把两起案件移交办理完成后,受伤的民警谭忠华也因被咬,伤口感染而引起高烧不退,不得不入院接受治疗。经过几天的治疗,目前伤势已无大碍。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三十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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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阻碍执法、妨害公务挑战的是法律权威,危害的是国家管理活动,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的是每一个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藐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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