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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为讨回一个金手镯 小伙把前女友告了两次

时间:2018-5-19 16:51:28>跟律师谈谈<

小胡是宿迁市泗洪县人,在和前男友杜先生谈恋爱期间,对方曾送过她一个手镯。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会因为这个镯子连续两次成了被告。起初,杜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返还恋爱期间送出的手镯,小胡把镯子退还后,杜先生拿到店里退,却被告知镯子有问题,于是一怒之下又到法院把小胡告了。记者了解到,法院驳回了杜先生的诉讼请求。

杜先生是苏州人,2017年春节前,他通过某征婚网站认识了宿迁市泗洪县的一名女子小胡,二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热恋期间,杜先生给小胡送了不少礼物,其中有手机、衣服还有一个金手镯。

但是没过多久,二人便结束了恋爱关系,随后问题也来了。记者从法院获悉,二人分手后,杜先生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归还恋爱期间收到的礼物,或者等价的欠款15000元。经过法院一个月的调解,小胡把杜先生退换给了他。

杜先生在审判员的建议下,对手镯做了确认,于是这只金手镯回到了杜先生的手中。

"我一大男人,戴个手镯也没有用,就拿到店里去退掉。"杜先生称,可是当他到购买手镯的这家店去退货时,店员却告诉他,这只手镯被"动过了",不是原来的那个。

店家称,杜先生买走的金手镯有40多克,可是拿来退货的这个仅有19克,因此没法退。随后,经苏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手镯为铜合金。

对这个结果,杜先生认为是前女友小胡"做的手脚"!为此,他一怒之下再次到法院起诉小胡。

经泗洪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小胡已将手镯返还给杜先生,而且手镯已经他确认,且之后手镯处于杜先生控制管理下,他送检的手镯是否为小胡归还的手镯,无法确认,故仅凭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无法证明小胡返还的手镯与其赠与的手镯不是同一手镯。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杜先生的诉讼请求。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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