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多了酒,意识不清醒,出来到处找茬,酒醒了才恍然大悟:摊上大事了!这不,鲁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酒后打砸他人宝马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被告人张某也为此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2018年1月1日12时许,被告人张某酒后来到鲁山县人民路东段五里堡转盘附近的胡某家,喊让开门未果后,借着酒劲用砖头将胡某停放在门前的一辆宝马轿车损坏。1月10日张某被鲁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底被执行逮捕。经价格认定,被损部件认定总价格为2万余元。
鲁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其行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对其作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的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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