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城北一小吃店店主何某在制作油条时超限量添加含有铝成分的粉状添加剂。日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小吃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也是绍兴地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去年7月30日起,何某为了让油条“卖相好看”,就偷偷在制作油条时加入了含有铝成分的添加剂。去年8月21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小吃店进行监督抽样。经检测,油条中的铝残留超标。
案发后,何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还对何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小吃店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2459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