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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小伙用他人手机给自己转账 涉嫌盗窃被刑拘

时间:2018-8-6 17:44:38>跟律师谈谈<

来自十堰的李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把柴某某视为好友、哥们,柴某某竟暗暗记下他的支付密码,趁他不备,偷偷地将小赵手机零钱中的的7000元转走。柴某某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李某报警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警方根据转账记录,很快锁定嫌疑人柴某某,并将其抓获,目前柴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23岁的十堰小伙李某是个豪爽的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24岁的十堰小伙柴某某,由于年龄相近,李某和柴某某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几天前的一次饭局中,李某让柴某某帮忙购买香烟,就将其手机密码及支付密码告诉了柴某某。却没想到,就是这一次,柴某某竟然将李某的手机密码牢牢记住。

由于柴某某长期无正式工作,好逸恶劳,总想不劳而获,又染上赌博的恶习,欠下一笔不小的赌债。其家人多次劝说后未果,就断了柴某某的经济来源。柴某某没有稳定收入,居无定所,于是在8月2日,仗义的李某便让柴某某到自己家留宿。当日凌晨4时许,柴某某趁李某熟睡之际,利用其知晓的开机密码将正在充电的李某的手机打开,发现李某的手机零钱中有一笔钱。于是,柴某某乘其不备,悄悄通过转账方式将李某零钱上7000元转到自己手机上,并将转账记录删除后逃匿。

8月2日,李某一觉醒来发现柴某某已经离开了,以为去上班了就没在意。当李某打开手机,发现其手机上少了7000元钱,来到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

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通过查询网上转账记录,立即锁定了一个可疑号码。经李某辨认,该社交账号正是好友柴某某的账号。8月2日18时许,刑侦大队民警在十堰张湾区某网吧将柴某某抓获。经审讯,柴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柴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网上支付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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