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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膀大汉夜抢独行女子:工钱没发没钱买烟

时间:2018-8-23 9:10:26>跟律师谈谈<

    8月21日凌晨零时44分,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前的温瑞大道路段,一名“光膀大汉”蹿到王女士面前,一把抢过她的手机包后转身逃跑,追赶不及的王女士选择报警。接警9个小时后,瓯海警方通过视频追踪和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抓住嫌犯。

    办案民警介绍,8月21日凌晨零时50分左右,27岁的湖北人王女士报警称,她在六分钟前遭到“抢劫”,接警后,瓯海区公安分局梧田派出所马上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民警确认王女士没有受到人身伤害后,立即把她带回派出所谈话。王女士回忆,当时自己刚下班,独自走夜路回家,由于一直在玩手机,没发现有陌生人靠近,等那个“光膀大汉”抢过她的手机包,她才发现危险,“他个子很高,没有穿上衣,跑得还很快,我追不上他”。

    王女士说,她的手机还留在手上,被抢走的手机包里有很多证件和银行卡,还有300元现金,钱倒是不多,银行卡也可以挂失,但证件补办起来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

    根据王女士的描述,民警初步确定嫌犯的体貌特征。当天凌晨,梧田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视频侦查,经过近6小时的努力,终于通过视频追踪等手段,发现在瓯海月落垟附近,出现过一名体貌特征与嫌犯非常相似的男子。

    随后,梧田派出所马上派出精干警力奔赴月落垟一带,在嫌犯可能出现过的地方进行走访排查。

    8月21日上午9时许,梧田派出所民警叶克明等人,在月落垟某工地找到嫌犯。

    “嫌犯是一名挖掘机驾驶员,这在工地上,算是一个高收入工种。嫌犯起初还在抵赖,他说自己每天的工资都有好几百元,不可能去抢别人的东西。”叶克明说,他们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自己没有抓错人,当他们出示视频证据和人脸识别结果后,嫌犯低头认罪。

    经过警方调查,嫌犯姓张,今年36岁,河南人,没有劣迹前科。张某交代,他家庭负担很重,母亲常年卧床不起,妻子在老家照顾孩子,他们开挖掘机的,工资都是日结的,这段时间没有收到工钱,自己连买烟的钱也没有,当晚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时,看到前面有独行的女性,一时糊涂,就抢走对方的包。

    张某说,他甩掉受害者后,在一条河边停了下来,他打开皮包一看,发现里面值钱的东西不多,就把300元现金拿走,其他东西连包一起丢进河里。

    按他的说法,他作完案后,就去买了几包烟,并到夜宵摊大吃一顿,把300元钱全部花完。

    叶克明说,张某因抢夺他人财物,已被瓯海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他解释,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张某在抢夺财物的时候,没有使用例如殴打、恐吓等暴力威胁手段,此外,张某抢到的财物也没有达到1500元,还够不上抢劫罪,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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