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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4男子在酒吧因误会起冲突 寻衅滋事被拘留

时间:2018-8-26 20:49:46>跟律师谈谈<

8月24日,三男子在酒吧聚会贪杯后情绪亢奋,误认为邻座一男子在嘲笑他们,不问缘由和对方打了起来,四人拍桌子摔木凳在酒吧内大吵大闹,警方到场处置时,其中一名男子拒不配合执法。最终,四名闹事男子均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日凌晨,城区某酒吧内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争吵声,地上散落着酒瓶碎片,桌椅东倒西歪,现场一片狼藉,事情的发生还要从半个小时以前说起。袁某、严某、张某3人酒酣耳热时,突然听见从邻桌传来一阵笑声,袁某以为邻桌在嘲笑他们三兄弟,站起身大声质问对方在笑什么,邻桌贺某一头雾水,但是见对方态度嚣张,说话难听,很快便和对方吵了起来。这时,严某抄起板凳砸向贺某,喝多了的贺某也失去了理智,拿起脚边的木凳回砸过去,袁某的头部被砸中。随后,酒吧工作人员将四人劝住。四人站在吧台附近仍在相互对骂,张某气不过冲上前打了贺某一巴掌,工作人员再次上前及时将双方拉开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务站执勤民警赶往现场处置时,张某拒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并且多次抢夺民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面对张某的蛮横行为,民警多次警告无果。为阻止民警正常拍摄,张某甚至举起木凳企图砸向民警,最后被民警制服。随后,四人被带往辖区派出所。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受案后,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一夜奋战,快速查清了案件始末。经审查,袁某、严某、张某、贺某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袁某和严某因寻衅滋事分别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处罚,张某因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给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七日的处罚,贺某因故意伤害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律师咨询提示:饮酒要适量,发生矛盾时多点宽容忍让,防止矛盾激化受到伤害。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纠纷,请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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