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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8-29 17:01:15>跟律师谈谈<

近日,湘潭县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石潭镇红佳村(原草塘村、文佳村合并)党总支副书记张文辉违反工作纪律,对虚构工程项目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工程施工方的礼品,截留村级集体资金未入村帐。2016年5月,张文辉虚构塘基护砌硬化项目,用于原草塘村支付路灯安装工程款。2016年底,张文辉收受原草塘村路灯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方赠送的烟酒,共计价值400元。2017年1月,张文辉收取原草塘村“猫形坝”水利工程施工方协调费用1万元,直至2018年3月才将此费用入村帐。2018年5月,石潭镇党委给予张文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400元。

2.白石镇湖田村党总支副书记马佳传、村主任马托夫、村委委员徐薇,违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马佳传、马托夫、徐薇未严格落实《湘潭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专项扶贫资金必须按照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的要求,违规挪用专项扶贫资金4.81万元,用于垫付报销差旅费、支付环卫工资等村集体开支。2018年3月,白石镇党委分别给予马佳传、马托夫、徐薇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挪用的4.81万元扶贫专项资金退回扶贫专帐。

3.云湖桥镇新中塘村(原新南村、铁炉塘村合并)党总支书记陈亚军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原新南村村主任陈亚军在特困户申请建房过程中优亲厚友,违反程序规定,将不属于特困户的亲属李某纳入其中,致使李某享受特困户建房补助4万元。2018年6月,云湖桥镇党委给予陈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该笔特困户建房补助。

4.排头乡兴田村(原兴阳村、留田村合并)村主任王勤违反廉洁纪律,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的问题。2008年, 王勤为本村王某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收受其赠送的整条精品白沙香烟。2014年,王勤处理元家组五保户胡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中,违规收受胡某侄儿的感谢费1万元。2018年6月,排头乡党委给予王勤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资金1万元。

5.中路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朱志军、副院长陈新颜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冒领的问题。2017年12月,朱志军授意陈新颜虚造自来水管维修项目,套取6万元现金,用于医院专家会诊费用、接待费用等其他开支。2018年7月,县卫计局给予朱志军、陈新颜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资金2.2万元。

6.县国土局地环地勘股股长郭文凯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的问题。2018年3月30日至4月1日,郭文凯接受服务对象的安排到张家界旅游,住宿和参观旅游等费用约0.1万元。2018年6月,国土局党委给予郭文凯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资金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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