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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男方将房子私自赠与小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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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吉林长春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4-8-2 10:56:53

婚后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男方在外面有了小三,私自签订赠与合同,并公证了,将房子转到小三名下,我能否申请撤销,我该怎么维护权利?

律师解答
[安徽安庆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婚后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私自将房产赠与他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要求对方予以返还等价财产。如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结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予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前提下将该商品房赠予给第三者的,该赠予行为无效。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或者非所有权人擅自处分所占有的财产,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依法定手续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第三人不负返还义务,由擅自处分财产的人对所有权人予以赔偿。第三者明知受赠的房屋系他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而接受,不属于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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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安徽省文征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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