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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种了一块二十多年的土地,现在政府要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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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3-27 15:42:56

我家种了一快20年的土地,现在国家要征收,但是村里要收回,行吗,这是以前村里补给我妈妈的地。但是没有在土地经营权上面, 总共是8分土地,只有3分在上面。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应当按照全部征收面积(即8分土地)给予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分土地,有权另行要求土地补偿费。农村耕地由村集体向村民发包,对于发包给你的土地,你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征收时应当给予土地补偿。对于未发包给你但由你长期耕种产生的相应权益,征收时也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详细的征地补偿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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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土地管理法》
执业机构: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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