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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集中宣判3起涉黑案 3名黑老大获刑20年以上

时间:2018-9-12 15:23:02>跟律师谈谈<

9月11日上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详细通报了三起涉黑犯罪的具体情况和一审判决结果:这三起涉黑犯罪案件分别在沙洋县人民法院、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组织者、领导者廖海滨、熊才祥、乔曙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二十四年、二十二年和二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老大”“小弟”一锅端 铁腕治黑决心大

廖海滨:19岁开始“混社会”,利用组织恶名承揽拆迁工程,经营地下赌博业,插手民间纠纷,在荆门称霸一方。

熊才祥:在鄂州实施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等,宣扬“各自的小弟各自带,一级负责一级”。

乔曙光:人称“乔老大”,不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大冶市陈贵镇等地形成非法控制。

这些“黑老大”们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持械聚众斗殴、勒索绑架、串通竞拍、利用组织恶名承揽拆迁工程、聚敛钱财、寻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庇护,残害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稳定。

重点打击民间基层涉黑 延伸审判职能保障民众知情权

今年湖北高院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专门制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分别从证据收集指引、综合司法建议和强有力的财产刑途径数措并举,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立、快执,健全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督查督办等长效工作机制,不让黑恶势力在经济上捞到任何好处,防止其死灰复燃。

除此之外,还将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

下一步,湖北法院将重点做好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打击、严格依法办案、抓好队伍建设、延伸审判职能。加大督导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严格遵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规定;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优化团队结构,满足办案需要。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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