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劳资纠纷>员工兼职受伤由谁承担医疗费用

员工兼职受伤由谁承担医疗费用

时间:2014-9-8 20:55:15>跟律师谈谈<

[案情介绍]

    申诉方:张某某,男,37岁,某食品公司工人

    被诉方:林某某,男,48岁,某食品公司经理

   (1)张某某1992年9月17日在从事第二职业时(用摩托车载客)因收费问题被乘客打伤后,送医院救治达4个多月,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张某某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至1994年10月仍未上班,在此期间张某要求办理病退,公司不同意并限期要求张某某回公司上班。

    (2)张某某住院期间到公司借款4000元。

    (3)公司在张某某住院期间召开有关会议做出如下决定:a.张某自出事之日起到限期上班之日止的时间按事假处理;b.张某负伤的医药费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劳保待遇和公费
医疗;c.公司借给张某的4000元,要张某订出归还计划,按期归还。

    (4)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案情分析]

    此案的焦点是张某能否享受公费医疗。由于我国目前对职工擅自从事第二职业发生意外应如何处理无明确规定,故而仲裁委员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裁决医药费由本人承担,按本人伤残情况应按时上班是正确的。 目前职工擅自从事第二职业时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国家在劳保福利问题上法规规定又不健全,因此发生争议后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还有一个处理依据,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仲裁委员会将很难处理。

[案情结果]

     仲裁委员会依据公司规章做出裁决:

    (1)张某被打伤未上班期间,按事假处理,医药费由本人承担;

    (2)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由公司安排张某的工作,张某应按时上班;

    (3)根据张某的实际困难,由公司适当给与张某生活困难补助;

    (4)受理费处理费共300元,由张某承担200元,公司承担100元。

[相关法规]

    由于我国目前对职工擅自从事第二职业发生意外应如何处理无明确规定,故而仲裁委员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裁决医药费由本人承担,按本人伤残情况应按时上班是正确的。 目前职工擅自从事第二职业时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国家在劳保福利问题上法规规定又不健全,因此发生争议后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还有一个处理依据,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仲裁委员会将很难处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员工兼职受伤由谁承担”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