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一学校门口,天正下着雨,一辆鲁R15×××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不但没有礼让过往学生,反而硬是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条路。
经调查,驾车的为张姓女子,事发时间为当天下午2点多,学生上学时。这辆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硬是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条路!不但没有礼让行人,反而顶着学生继续前行。
张某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张某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经过处罚和教育后,车主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在警方教育过程中,她不停地擦拭眼泪,要求通过镜头,向学生和家长表示诚恳歉意。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鲁R15V7车主,你就那么着急吗?据媒体早前报道,菏泽文明办对此表示,若鲁R15V76车主所在单位为文明单位,其所在单位也将受影响。
文明开车出行,请您这样做
开车时,请您礼让行人,遇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务必减速;
遇到斑马线时,请您停车礼让,让行人先行通过;
在雨中,请您减慢车速,不要让溅起的水花弄湿行人的衣衫;
停车时,请您按规定停放,不要因此阻碍了他人的通道。
网友评论
@锡安:这也太没道德底线了!万一伤着学生呢!可怕!
@阿卜:这也叫处罚?她没孩子吗?就这样压过去伤到孩子怎么办?道德积分制纳入诚信,以后子女考公务员也作为一个标准,看看谁还这么随意触碰道德底线,挥霍诚信!
@爱红:家长要为孩子做个榜样,言传身教,不为你的孩子想想吗?
@哥的八个猜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是真心认识到错,而不是迫于舆论认错,千万别学那个霸座的“博士”。
无视交通法规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文明交通,你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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