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黄石一女子当街出售刺猬和野鸡等国家保护动物,一名12岁初中生发现后,立即拨打110举报电话,目前黄石森林公安局已介入调查中。
当日上午11时50分,黄石15中学生汪某放学回家,途经黄石港区汇龙大厦车站时发现,一名年龄40岁左右的妇女正在吆喝着卖刺猬和野鸡。汪某介绍,当时他看到这名妇女放着两编织袋,里装有3只刺猬和两只野鸡。
“这些都是国家保护动物!”汪某见状,便立即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3只刺猬个头较大,全身呈深棕色,缩成一团,一绿色编织袋里装有两只大野鸡。
民警告诉女子刺猬和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贩卖是严重违法行为。这名妇女称,自己是大冶人,这些野生动物是其从山中捕到的,但并不清楚刺猬和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联系黄石森林公安,将女子及保护动物移交处置。
记者了解到,目前黄石森林公安局已介入调查中。
黄石港警方表示,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售卖野生动物的商贩进行依法处理,也会加强群众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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