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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辜被羁押304天获3000元精神抚慰金

时间:2014-9-23 11:19:28>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律师据新浪网讯,伍毅喜的人生在2012年11月6日发生骤变——因为妨碍公务,他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年9月10日,面对记者时,他静静躺在一张靠椅上,没有挪动过一下身子——10个月的牢狱以及其他折磨,让这个腰板硬朗的老人,已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伍毅喜的“妨碍公务”,源自一场邻里因安置房宅基地而发生的纠纷。耒阳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称,那天伍毅喜父子与村民伍恢军纠纷后,蔡子池派出所当值民警赶到,让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讲清楚,再由居委会调解处理。但警方起诉意见称,伍毅喜父子“拒不配合并且态度十分嚣张”。据警方回忆,伍毅喜不仅“将民警推开”,还撕破了民警屈灏的警服,将屈灏强行拖到一个沙堆旁,“无理抓扯几十分钟”。两个小时后,伍毅喜儿子逃跑,民警屈灏受轻微伤。

  事发10天后,伍毅喜被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3月8日,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伍毅喜犯有妨碍公务罪。

  同月13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伍毅喜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伍毅喜不服,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辩护律师在查阅案卷时,却发现警方涉嫌刑讯逼供、程序违法、录像资料不足等多处疑点。在看守所内,伍毅喜也向律师讲述,其在公安机关内被刑讯逼供,因经受不住,才作出了唯一的一份有罪供述。上述因素引起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视,后将此案发回耒阳市人民法院重审。2013年11月8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该案的事实和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耒阳市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

  据云法律网法律服务律师了解2014年2月27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诉决定书。被羁押304天的伍毅喜,终获清白。他随后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并要求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耒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赔偿伍毅喜人身自由赔偿金6100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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