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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套牌报废越野车违规上路 结果司机惨了

时间:2018-10-26 17:34:50>跟律师谈谈<

根据法律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准再上路行驶,但依然有个别驾驶员“特立独行”。就在2018年10月20日晚上,一辆已经“23”岁高龄的浙C号牌越野车在驶入诸永高速永嘉收费站时被高速交警扣留,因为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并且它的牌照还是套牌的,而该车驾驶员也将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

当天晚上19时10分许,温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诸永高速永嘉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此时一辆浙C号牌的越野车缓缓驶入永嘉收费站的外广场内。民警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而该车后方机动车号牌被一个备胎遮挡,右侧固定螺丝已经脱落。这两件事的相结合,让民警觉得事有蹊跷,隧要求驾驶员熄火并交出车钥匙。

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到驾驶员唐某驾驶证,确定其有驾驶证,并且还是A2驾驶证。而后通过越野车悬挂的机动车号牌进行查询,果不其然,信息显示“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已经不能再上路行驶,而且民警还发现该机动车号牌是属于零一辆桑塔纳轿车的,而不是这辆越野车。

对于这种情况,唐某向民警解释称这辆车是自己借过来的,但这样的借口并不能成为逃脱处罚的理由。民警经过多次询问,唐某才说出了实情,他称这辆越野车是1995年登记注册的,至今已是“23岁”高龄了,并且早已经报废,牌照也没有了。这辆车性能好,马力足,所以这次为了带朋友出来玩,才把这辆车开出来,为了防止被查还用上了其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号牌。而民警则表示,唐某这一“玩”就玩出大事情了。

民警对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唐某对处理结果没有异议,并称越野车扣留就扣留吧,反正也是报废车了,虽然可惜了一辆好车。但民警向唐某说道:“你不仅车要扣,驾驶证还要处罚。”唐某有点慌张的说道:“那驾驶证要扣多少分啊?”民警解释道:“是要吊销驾驶证的。”唐某听了也是一愣,说到:“这么严重啊?”而唐某的朋友则说道:“吊销啊,那在重新学习考一个。”民警说道:“吊销后两年内是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这就意味着,唐某的A2驾驶证将被吊销,并且两年内他是不能再开车了,而两年后他还要从C证开始考起。

民警依法扣留了这辆报废的越野车,并对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唐某涉嫌驾驶报废的机动车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罚款200至2000元以及扣12分,罚款2000至5000元的处罚。两条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则唐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以及罚款2200至7000元的处罚。

在线律师提醒: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再上路行驶,开报废车上路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而套用其他的车辆机动车号牌以及故意遮挡、污染号牌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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