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中午民警接受害人马某报案称:其昨天晚上停放在临城街道长升路某酒店门口的一辆轿车被盗,损失价值2万元人民币。
接到报警后,新城公安技术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现场的勘查,并通过询问马某,民警发现车辆完好无损,车内财务被盗系受害人未锁车门所致。
案发后,新城警方高度重视,刑侦民警迅速调取案发地周围的监控视频,并通过信息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身份信息和落脚地点,并于10月24日晚上在定海某旅馆将高某抓获。
高某现年60岁,家住在嵊泗县黄龙乡,10月19日晚上,他在定海文化广场闲逛,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他走到了临城街道,就在长峙大桥附近的一幢大楼。
他看见附近停放着许多车子,他就想试试这些车子的车门能否拉开,到车内偷些钱给自己花花,高某试探地去拉车门,没想到其中有一辆车子的车门被他拉开了。
更没有想到的是,他拉开副驾驶车位前面的储物箱,发现里面有一只方便袋,打开方便袋,里面有2叠100元面额的人民币,于是高某就把2叠人民币放进自己口袋,关上车门离开了现场。
警方温馨提示
下车以后应将车子锁好,车内不要存放电脑、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更不能将包暴露在视线看见的地方,以防他人见财起意砸车窗行窃。即使车内没有贵重物品,也应该养成随手锁车门的好习惯,万一遇到熊孩子拉开车门,破获操作系统或座椅等物,也会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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