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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首例!闲置土地被无偿收回

时间:2018-11-21 8:47:33>跟律师谈谈<

    土地被企业竞得后,如果企业没有如期开工,任由珍贵的国土资源闲置抛荒,这宗土地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最近,南湖区收回了一宗公开挂牌出让但被闲置多年的土地,这也是嘉兴全市第一例闲置土地被无偿收回的案件。

南湖区重拳整治

拿地企业“拖延症”

    记者昨天了解到,2012年2月,该涉案企业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竞得大桥镇七沈公路旁一宗地的使用权,面积5000多平方米,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合同约定一年内开工,且应在2015年2月28日前竣工。

    可是该企业竞得土地后迟迟没有开工,虽然政府部门多次督促其开工,但项目依然没有进展,最终这宗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随后,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对这宗土地作出了无偿收回的行政决定,该企业不服上诉。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行政决定,该企业不服再上诉。最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局长张卫东说,有的企业拍得土地后迟迟不动工或拖延开竣工时间,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在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当下,该案件具有标志性意义。”

    记者从该局了解到,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发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就要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2%。的违约金,下一年度违约金缴纳比例在上一年基础上翻倍计算,两年内不动工可无偿收回。

运用法律手段

加大对土地利用的监管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加大开竣工等批后土地利用监管力度,对于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该局向大桥镇某公司开出了103万余元的违约金罚单。据了解,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摘得位于嘉兴科技城的一宗地,合同约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然而,国土部门前往检查时项目并未竣工,该公司以每天7532.35元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无独有偶,湘家荡区域某公司2011年摘得一宗商服用地,合同约定2014年9月竣工,然而一直拖到2015年6月才竣工。今年4月,该公司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时,被依法追缴违约金37万余元。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获悉,近年来,该局加大了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继2017年开出4450万余元的违约金罚单后,今年年初以来,他们已向4家企业开出违约金罚单总计308万余元,严格管理之下,企业用地行为明显越来越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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