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新车时遇到无良的4S店销售欺诈,对于车主来说,坏事儿可能会变成好事儿,因为一旦被判定为销售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S店要退一赔三,这绝对是车主要赚的节奏啊!
日前,杭州的一位缪先生在开吧发起投诉,说自己的车就有这样的嫌疑。
车辆购买前20天就有过保养?
缪先生在开吧投诉说,自己在2017年12月4日购买了一辆锐志,车是杭州八下里丰田从湖州一家经销商调拨过来的!在最近的一次保养中,发现在保养记录中显示该车2017年11月14日就进行了第一次保养!公里数为3121公里,而车主自己第一次去做保养的日期是12月26日!因此觉得4s店存在旧车当新车销售!属于欺诈行为!要求维权,假一赔三!
4S店:是为了冲销量
12月4号买的车,为什么11月14号就有保养记录?
杭州八下里丰田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说,这辆车是湖州那家店做了冲销量的提前销售,也就是对厂家做了假销售,同时为了应对厂家的核查,把首保也做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切八下里丰田并不知情,但也承认销售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同意给这辆车延保三年,同时给予3次保养的补偿,但客户并不接受。
4S店为什么要虚假销售?
据一位汽车销售业内人士透露,4 S店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拿厂家的销售返点,这在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有些厂家对此管控严格,对卖出去的车的首保记录也有要求,所以个别4S店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首保记录也给做了,实际上可能这台车根本没有卖给消费者。
在线律师分析认为,如果确如4S店解释----是为了冲销量,并没有注册登记、没有实际交付,应该很难认定是销售欺诈,即便诉诸法律,也比较难认定为销售欺诈。
律师认为,并不是说任何的销售行为当中(销售者)的陈述不实都属于欺诈,所谓的欺诈,说简单一点,就是因为(销售者)的错误陈述,消费者信以为真,并导致了消费者利益受损。也就是说,(销售者)有主观故意、(消费者)相信并做出了购买行为以致利益受损。
如何核实经销商的说法就是真实情况呢?可以在车辆登记机关查看该车的注册、登记记录,如果只有一次注册、登记,没有过户、专卖等记录,经销商“冲销量”的说法就基本可信。
但即便如此,经销商也难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而且冲销量的车质保期是以“假销售”的日期为准的,车主将难以享受完整的车辆质保期,经销商必须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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