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某,四川人,不久前因为贩毒被判刑十年,今年上半年,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后,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张银行卡,里面的余额应该还有15万。
他和狱警提出,想要把卡里的钱提出来,一部分用来交罚金,剩下的还可以自己用。
不久后,他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账号上已经没钱了,饶某赶紧和驻监所检察官反映了情况。
这一线索很快转到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根据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警方。
经过侦查,饶某卡上的钱是从2017年4月,他还在金华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就慢慢被转移到他支付宝的余额宝中,之后又从余额宝中被转移到了另一个人的支付宝里。
这个支付宝的主人向某,正是饶某的表弟,是饶某在服刑期间唯一去探望过的亲人,当时还塞给饶某500元钱。
向某说,表哥一直很信任自己,前几年,移动支付流行起来之后,表哥让他帮忙申请了支付宝,绑定了银行卡。
去年,向某想开个小店,但是没有积蓄,他突然想起了表哥的支付宝,他想着反正表哥近几年是出不来了,自己转点钱走应该也不会被发现。
于是,他用表哥给他用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邮箱,并且用表哥的生日拼凑出支付宝密码,将邮箱绑定到支付宝上,以防止需要表哥另一个手机号验证。
为了逃避手机验证,他每次只转200元到余额宝,再转给自己,蚂蚁搬家一样,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转走了表哥卡上15万,目前已经全部用于开店与购买房产。
近日,因涉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向某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移动支付时代,支付宝这样涉及个人财物安全的账号,一定不要使用自己生日或是手机号码等他人容易猜测的密码,也不要随意把账号给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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