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代称,有着特殊的含义。然而,最近南通市区的一家主题酒吧在进行商业宣传时,竟然打起了红领巾的主意。
不久前,这家酒吧推出了一个类似回忆童年的主题活动。现场邀请的驻唱演员统一佩戴红领巾,并向顾客免费派送。随后,商家把这个活动上传到了网络,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对于红领巾的使用,全国少工委早在2005年11月28日就印发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针对这家酒吧不当使用红领巾的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立即停止。商家也明确表示,他们将自行清除网上的相关图片和内容,同时在现场经营过程中不再使用红领巾以及其他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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